“公攤面積”以后真的要取消了?近日,一則“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消息在網絡上成為熱點(詳見今日A02版)。這則消息來源于住建部官網掛出的《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不過據業內人士表示,按套內面積交易并非意味著取消公攤面積,也不會影響購房總價。
記者手記 新規帶來的影響,也該有配套的細則
假設你購買一套建筑面積120平方米的房子,該戶型的得房率是75%,實際面積只有90平方米;假設你的朋友買了一套115平方米的房子,如果得房率是80%,實際面積有92平方米。你多支付了5平方米的房價,實際使用面積卻比朋友少了2平方米,會不會覺得鬧心?
無論是按套內面積計算,還是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子的總價并沒有變,只是變換了計算方式,讓房價更透明而已。但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既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讓買房人“所見即所得”,更是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的題中之義。
然而中國有句俗話叫“牽一發而動全身”,計價方式的改變可能會直接影響與之相關的物業費、暖氣費、稅費收繳等具體細節。
我們交暖氣費、物業費時,收費標準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來計算的。那么,改變房屋面積計算方式之后,收費單價是按照套內使用面積計算還是建筑面積?如果是按照套內面積,那公攤面積的費用,又該如何收取?
根據相關契稅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如果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是以套內面積計算稅率,還是以建筑面積為準?這一切,都需要有與之相匹配的更新的標準。
在輿論熱切地期盼新規落地的同時,應當看到新規落地之后帶來的一系列影響,因此,需要有充足的預判和與之配套的細則來化解民生痛點,將新規帶來的紅利,不折不扣地送到老百姓的手中。
媒體視點
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應當受到重視
《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一出,輿論基于取消公攤的歡喜,怕是要被潑一盆冷水了。該規范只是技術規范,不是法律規章,位階相對較低。
外界對一份技術規范寄予厚望,指望它能夠更改住房交易的模式,個中的誤讀的確存在不專業的因素,但還有很大因素是源于公攤面積計算混亂下的購房焦慮。正是這種焦慮制造了病急亂投醫的期待。輿論對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皆是對于由公攤延伸等類似亂象引發的購房焦慮的真實反映,應當受到重視。(據光明網)
有效強制執行,是政策落地的前提
公眾苦“公攤面積”久矣!盡管只是“征求意見稿”,外界仍直接以“新規”視之,盡管在38項住建領域規范中不乏給排水、燃氣、供熱、生活垃圾處置等,逐項都關乎民眾日常生活品質,但“告別公攤面積”一項對公眾的觸動顯然更勝一籌。
告別“公攤面積”,規范的有效強制執行是政策落地的前提,對以此為基礎的一系列民生痛點都需要徹底的拉網式排查與清理,需要對規范執行前期的諸多糾紛有充分的處置預案和司法應對準備。
(據《南方都市報》)
作者: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高瞻展
編輯:河南商報 王瑩
來源:河南商報

記者手記 新規帶來的影響,也該有配套的細則
假設你購買一套建筑面積120平方米的房子,該戶型的得房率是75%,實際面積只有90平方米;假設你的朋友買了一套115平方米的房子,如果得房率是80%,實際面積有92平方米。你多支付了5平方米的房價,實際使用面積卻比朋友少了2平方米,會不會覺得鬧心?
無論是按套內面積計算,還是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子的總價并沒有變,只是變換了計算方式,讓房價更透明而已。但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既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讓買房人“所見即所得”,更是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的題中之義。
然而中國有句俗話叫“牽一發而動全身”,計價方式的改變可能會直接影響與之相關的物業費、暖氣費、稅費收繳等具體細節。
我們交暖氣費、物業費時,收費標準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來計算的。那么,改變房屋面積計算方式之后,收費單價是按照套內使用面積計算還是建筑面積?如果是按照套內面積,那公攤面積的費用,又該如何收取?
根據相關契稅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如果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是以套內面積計算稅率,還是以建筑面積為準?這一切,都需要有與之相匹配的更新的標準。
在輿論熱切地期盼新規落地的同時,應當看到新規落地之后帶來的一系列影響,因此,需要有充足的預判和與之配套的細則來化解民生痛點,將新規帶來的紅利,不折不扣地送到老百姓的手中。
媒體視點
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應當受到重視
《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一出,輿論基于取消公攤的歡喜,怕是要被潑一盆冷水了。該規范只是技術規范,不是法律規章,位階相對較低。
外界對一份技術規范寄予厚望,指望它能夠更改住房交易的模式,個中的誤讀的確存在不專業的因素,但還有很大因素是源于公攤面積計算混亂下的購房焦慮。正是這種焦慮制造了病急亂投醫的期待。輿論對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皆是對于由公攤延伸等類似亂象引發的購房焦慮的真實反映,應當受到重視。(據光明網)
有效強制執行,是政策落地的前提
公眾苦“公攤面積”久矣!盡管只是“征求意見稿”,外界仍直接以“新規”視之,盡管在38項住建領域規范中不乏給排水、燃氣、供熱、生活垃圾處置等,逐項都關乎民眾日常生活品質,但“告別公攤面積”一項對公眾的觸動顯然更勝一籌。
告別“公攤面積”,規范的有效強制執行是政策落地的前提,對以此為基礎的一系列民生痛點都需要徹底的拉網式排查與清理,需要對規范執行前期的諸多糾紛有充分的處置預案和司法應對準備。
(據《南方都市報》)
作者: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高瞻展
編輯:河南商報 王瑩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