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河南將調整
失業保險金標準
河南商報訊(記者 崔文)9月13日,河南商報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調整,根據《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我省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也將進行相應調整。
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而之前分別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平均增幅8.3%。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亦按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