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省政府發布修訂后的《河南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新版預案將地質災害預警級別分為4個,增加應急響應內容。
預案規定,根據氣象和地質環境等因素,預測突發地質災害發生的風險大小程度,對可能發生突發地質災害的相關區域進行預警,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識。其中,預警級別達到三級以上時,應在網絡平臺及廣播、電視媒體上向公眾發布,并通過通訊網絡向群測群防員發送。預警內容包括突發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范圍和風險等級等。
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區域內的縣(市、區)、鄉(鎮)政府及村(居)委會,要立即將相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受威脅的人員。受災害威脅單位和相關人員,要按照要求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超出24小時預警期,未再發布新的三級(黃色)以上預警或在預警期內未發生地質災害險情災情,預警行動結束。
與老版預案相比,新版預案將地質災害預警5個級別調整為4個級別,并增加4個預警級別對應的應急響應內容。另外,中小型地質災害信息報送時限,由6小時縮短為4小時。
此外,預案還規定,對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