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河南商報》以“掏4萬元辦了兩張健身卡,一直不營業退費遇難題”為題,報道了鄭州市民劉女士辦卡后遭遇的退款難題。
彼時,“我愛運動”花園路丹尼斯店工作人員介紹,因裝修問題導致開業延遲,劉女士的退款申請已上報總部處理。當天,總部負責處理劉女士退款申請一事兒的郝經理稱,已上報領導,正在等待回復。
18日上午,劉女士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我愛運動”已承諾退款。河南商報記者聯系郝經理得以確認。
郝經理稱,事實上,“我愛運動”花園路丹尼斯店與劉女士簽署的合同上,約定的開始日期就是2017年12月31日,但該店店員在前期宣傳時,不了解具體情況,告知劉女士11月就能開業,導致誤會產生。
郝經理稱,目前申請已通過,將退還劉女士辦卡所繳納的4萬元費用,僅扣除繳費時產生的6%的手續費。郝經理在感謝河南商報的同時表示,接受廣大市民的監督,也歡迎市民提出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