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17年12月下旬,大河報就嬰幼兒游泳館的監管亂象進行了多次連續報道。提出了鄭州市全市嬰幼兒游泳館總計多少、衛生許可和日常監管情況如何等若干問題。2017年12月27日,在本報繼續追蹤后,鄭州市衛生計生監督局監督二科李姓負責人迅速與本報取得聯系,就本報追問的問題及有的嬰幼兒游泳館添加澄清劑的情況作出說明。目前衛生監督網報系統上登記在冊的嬰幼兒游泳館是246家,而實際上他們監管的數字要比這個多,準確數字還需細化統計。今后,相關部門將會提高對嬰幼兒游泳館的監督頻次。
針對嬰幼兒游泳館添加澄清劑的問題,該負責人稱,游泳館水質的處理分過濾、消毒和凈化幾種情況。大的懸浮物,首先要過濾掉。而小的物質,需要投放一定的化學藥劑,方能處理掉。澄清劑實際上就是凈水劑,有水質凈化功能,主要用于除藻和細小的懸浮物質。澄清劑的使用必須遵照一定的量和頻次,否則就會對人體有害。
相關專家指出,澄清劑主要成分是硫酸銅,記者搜索發現,硫酸銅的主要用途是化學分析試劑、藥用解毒劑等。硫酸銅通常被包含在兒童的化學實驗試劑中,但不建議幼兒使用。
該負責人表示,據他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鄭州確實有游泳館在使用這樣的制劑。
根據我國目前的衛生標準,還沒有針對澄清劑內硫酸銅含量的監測指標。而有關商家如何添加和添加頻次的問題,我國目前尚處監管空白,主要還是要靠行業自律。
此外,有關全市嬰幼兒游泳館的數量,在大河報曝光后,該局又重新要求各區進行了統計。
“目前我們和國家聯網的衛生監督網報系統上,有涉及‘嬰兒洗浴’、明顯是嬰兒游泳洗浴類的場館,鄭州市登記在冊的是246家。而就全市的實際情況來說,我們監管的數量,要比這個數多。包括有些新增的,還沒有登記上去。至于全市準確的數字,還需要各區再細化統計。”該負責人表示。
“有的登記的是商貿公司,這個必須查登記的原始檔案,才能確認其是否有嬰幼兒洗浴、游泳這一經營項目。”李姓負責人說,鑒于大河報多日來就此問題的監督曝光,該局目前已要求全市各區衛生監督部門加強監管,提高監管頻次,而相關處罰的情況,也要求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