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后,三名女大學生經過招聘進入金融服務公司,原本期待著在職場一展宏圖的她們,工作20天后被公安機關帶走,因她們所在的公司涉嫌合同詐騙,作為員工的她們也將無法免除刑事處罰。
近年來,大學生入職之初、創業之初刑事犯罪時有發生,鄭州市幾名年輕律師在工作實踐中發現了這一問題,并于3月24日發起“雛鷹護航行動”公益計劃,義務為剛出校門的大學生補上“法律課”。
心痛 三名女大學生涉嫌合同詐騙
小孫、小高、小張,三名女大學生于2017年通過網上的招聘,走進了同一家金融服務公司,當起了業務員。這家公司自稱可以為客戶辦理貸款,跟多家銀行都是合作單位,15天內即可幫助客戶辦理到貸款。
三位大學生懷著對未來職業生涯的期待,走上了工作崗位。入職之初,公司便開始對她們進行“話術”培訓,由于缺乏基礎的法律知識,她們并不清楚這些言辭背后的法律風險。
實際上,這家公司讓業務員招攬客戶,在收取客戶高額手續費后便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甚至不惜頻繁更換辦公機構。截至案發時,一共有180多位被害人報案,該公司涉嫌合同詐騙的金額高達500余萬元。而這三名女大學生到公司工作了不到20天,只拿了605元工資,便被公安機關帶走。
審判過程中,成為被告人的三人忍不住當庭痛哭。
現象 大學生涉刑事犯罪屢有發生
參與該案部分辯護的北京大成(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屈崢很同情三名女大學生的遭遇。屈崢與團隊成員郭文瑾、常益華、李童等針對大學生就業、創業初期涉刑事犯罪情況展開了深入的大數據挖掘與檢索分析,他們了解到:2016年全國犯罪人數121萬余人,其中18~25歲人群占到16萬余人,往前推幾年,比例也大致相當,這個群體包括在校及初就業的大學生。
被告人李某系某高校在讀大學生。2014年至2015年,李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批發、零售許可證,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制品,通過微信多次向他人銷售假冒芙蓉王、利群、黃鶴樓等香煙,銷售金額共計49萬余元。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被告人劉某系某高校應屆畢業生,得知中國工商銀行有一項針對在校大學本科生的6000元信用貸款,遂在網上發布信息招聘兼職,聲稱自己是財經大學學生或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以完成辦卡任務為名,在江西省南昌市等多地欺騙在校大學生辦理工商銀行卡并給予一定好處費,后劉某利用獲取的辦卡人銀行賬戶、密碼等信息,通過“工銀e校園”操作平臺獲得6000元貸款額度,并通過網上套現平臺使用辦卡人的貸款額度虛假消費,套取現金。被告人劉某共冒用27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犯罪,犯罪所得16萬余元。最終以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萬元。
被告人胡某某自2013年3月份以來,在河南省商丘市某高校上學期間在互聯網淘寶網上開設網店,通過網絡把未標示藥品批準文號的性藥銷售給他人,銷售額16萬余元。經該市食藥監局認定,該藥品為假藥。該市睢陽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
項目 義務為大學生補上“法律課”
“高校畢業生猶如雛鷹,還未來得及翱翔天空便已折翼,令人惋惜。”屈崢說,一組組數據刺痛著法律人的神經。24日,屈崢等幾位年輕律師發起“雛鷹護航行動”公益計劃,義務為剛出校門的大學生補上“法律課”。
屈崢介紹,今年起,“雛鷹護航行動”將在河南省內各大高校,針對大學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的入職、就職、離職等各階段及在創業過程中的創業前、創業中等各階段所涉及的刑事犯罪風險及其防范,以“法律公益脫口秀”的形式進行演講,向在校大學生深入而全面地揭示就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諸如合同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法律風險,提升高校畢業生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為高校學生順利創業、就業保駕護航;與此同時,“雛鷹護航行動”還著眼于為廣大高校畢業生提供日常法律咨詢渠道,并已著手策劃、研究打造相應的線上產品,拓寬法律服務供給渠道,進一步擴大受眾范圍,使高校畢業生更加系統、全面而便捷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有效防范刑事法律風險。
大學生就業初期誤入歧途,沒掙到工資卻身陷囹圄,如何才能規避這樣的風險?“大學生有時候是不懂辨別對錯,有時候是不知觸犯法律,初出茅廬,高回報工作需謹慎。”屈崢說,從招聘、入職、辭職等幾個環節,都要了解其中的基本法律知識。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是大學生最常遇到的入職“陷阱”。
記者:大河報 段偉朵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大河報

記者:大河報 段偉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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