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行車,總有人為了自己開車方便,隨意打開遠光燈。為了有效解決亂用遠光燈這一違法行為,太原市交警支隊在省城府西街新建路口安裝測試“亂用遠光燈采集系統”。一旦投入使用,對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交警部門將依法給予記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見4月15日《山西晚報》)
現實中,不少人晚上開車習慣開著遠光燈“長驅直入”,兩車相會時,刺眼的遠光燈會讓對方司機眼睛“瞬間致盲”,導致判斷力下降,極易誘發交通事故。相關調查顯示,“濫用遠光燈”“隨意變道加塞”“酒后駕駛”已成為人民群眾心目中最危險、最厭惡的3種交通違法行為,而“濫用遠光燈”高居榜首。
一些人之所以晚上開車亂開遠光燈,除了與其規則意識、安全意識淡薄有關外,還在于這種行為長期難以受到有效的監管與必要的懲處。而像太原市“亂用遠光燈采集系統”的神器投入使用,依法處罰,則有利于廣大司機規范開車用燈問題,促使那些喜歡亂開遠光燈的司機摒棄惡習,消除安全隱患。
來源:河南商報
編輯:河南商報 張梓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