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企業自主公示年度報告代替以往的企業年檢,成為工商系統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目前已實施四年。
“我省企業對年報和信息公示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信用意識逐年增強。”省工商局企業信用信息監管處負責人何艷紅告訴記者,除了年報,截至目前,全省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累計公示的即時信息近130萬條,“經營范圍變動、地址變化、獎懲記錄等信息,企業都會自覺公示出來。”
在何艷紅看來,全省企業年報和信息公示自覺性的增強,對我省營商環境的優化意義重大。“企業自覺自發向社會公開經營和信用信息,讓市場環境變得更加透明,有助于公眾尤其是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企業狀況,有效促進投資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年報和信息公示有助于進一步提高政府的監管效能。目前,我省主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年度抽查方式開展市場監管,企業年報和信息公示有助于監管部門整體了解企業的經營動態,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信息中顯示在市場經營中存在多次違規或信用存在問題的企業,我們將開展定向檢查,并提高檢查頻次;而信用一直良好的企業被抽查的幾率會小得多。”何艷紅說。
據了解,2017年度企業年報時間從今年1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何艷紅提醒還沒有進行年報的企業,抓緊時間完成公示,“如果企業沒有正常開展年報,將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信用降低,在以后的經營活動如招投標、貸款融資、評優評先等方面會受到影響。”
作者:河南日報記者 孫靜
來源:河南日報
編輯:河南商報 孫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