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月27日,記者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省人社廳、省衛計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肺結核按病種付費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決定在全省開展肺結核按病種付費工作,并將肺結核納入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范圍。據悉,2018年8月底前,各統籌地區出臺實施方案,9月底前全面啟動肺結核按病種付費工作。
記者查閱《通知》獲悉,關于病種范圍,要求參?;颊呋疾〉谝辉\斷為肺結核(包括初治肺結核、復治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單耐藥肺結核、多耐藥肺結核和耐多藥肺結核等6個病種),且按照相關病種臨床路徑開展門診或住院治療的,實行按病種付費。相關病種臨床路徑由省衛生計生部門另行制定。
按照分級診療原則,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普通肺結核患者診治和在省、市級肺結核定點醫療機構出院后繼續治療的患者;省、市級肺結核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耐藥、疑難和重癥肺結核患者診治。
《通知》在定額標準方面,要求肺結核按病種付費實行定額管理,各病種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按相應定額標準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分擔。
具體保障水平如下
1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實行按病種付費的肺結核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不設起付標準,住院病種按相應定額標準實行按比例支付:縣級、市級、省級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分別為80%、70%、65%;門診病種按相應定額標準的80%支付,不再區分醫療機構級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定額標準以內的自付部分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在脫貧攻堅期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發生的肺結核門診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5%。
2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肺結核門診和住院病種報銷待遇由各統籌地區確定,原則上要高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5個百分點以上,且不低于現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水平。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肺結核門診病種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85%、退休人員90%,住院病種按省直職工現行政策規定報銷。
3
經辦管理。肺結核實行按病種付費后,醫療機構不再向患者出具一日清單和費用匯總清單。其他就醫管理、結算辦法等經辦管理參照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等有關規定執行。
作者: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瞧
編輯:河南商報 王凡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