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是《鄭州市常規公交專用車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實施的首個工作日,7點至9點的早高峰期間,河南商報記者分別探訪了紫荊山路、金水路、文化路、東風路等主干道,發現機動車、非機動車占用個別公交專用道行駛的情況較為突出。
現象
《暫行辦法》已實施
公交專用道仍被占用
從10月21日起,《暫行辦法》正式實施,違規占用公交專用道的車主,將按照闖“禁令”被處以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目前,鄭州22條常規公交專用道上已經安裝好1151臺固定抓拍設備。此外,300輛公交車(200輛BRT、100輛常規公交車)上也已經安裝完300臺移動抓拍設備。
22日,河南商報記者獲悉,目前設備仍在調試之中,還未開始抓拍。早高峰期間對一些路段進行探訪,河南商報記者發現,私家車、非機動車占用公交專用道行駛的情況仍很突出。
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郭警官表示,《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后的一個月內,對于違規占用公交專用道的車主,民警將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方式管理。不過,他也提醒,對態度惡劣、屢次違規不改的行為,將給予處罰。
情形一 公交專用道成了電動車“專用道”
處罰:可對這些違法的電動車車主當場處以20元罰款
早上7點多,紫荊山路金城街交叉口,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路口等候紅綠燈,紫荊山路東西兩側的公交專用道上,沒有私家車占道。
綠燈亮起,一輛正起步的86路公交車明顯減速,公交車前的專用道上,已經拐入了十幾輛電動車。一個紅綠燈的間隔,這處路口從公交專用道經過的非機動車有四五十輛。
常年在路面上執勤的交警楊華民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例規定,可對這些違法的電動車車主當場處以20元罰款,“我們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執法,比如非機動車道被占,那么電動車是可以臨時借用機動車道的。”
情形二 占道等紅綠燈后,私家車沿公交專用道直行
處罰:故意占用公交專用道,將被記3分、罰款100元
早高峰期間,沿東風路過天明路往西行至豐樂路,河南商報記者發現,路兩側的公交專用道內停放著十幾輛私家車,公交車不得不繞彎再拐回專用道行駛。86路公交車長王師傅稱,此前專用道上停的車更多。文化路(緯三路至黃河路)為雙向四車道,東西半幅各有一條公交專用道。早高峰期間,該路段公交專用道上排隊等紅綠燈的私家車超過10輛,當綠燈亮時,這些車輛繼續占道直行。
郭警官說,臨近路口的右轉私家車可以借道右轉,但若故意占用公交專用道,將按照闖“禁令”被處以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在11月21日前為過渡期,其間,交警部門執法將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
釋疑 公交專用道屬機動車道,出租車并不能招手即停
近日,有出租車司機向河南商報記者反映,《暫行辦法》實施后,他們不知道該怎么停車拉客了,“早晚高峰公交專用道要抓拍,進去停車吧,怕被拍。”
對此,郭警官表示,出租車停靠和公交專用道是兩碼事。出租車司機靠邊停車,靠的是非機動車道的邊,而22條常規公交專用道全部施劃在主干道的機動車道上,“在主干道上不能招手即停,而在機動車道上,也并不允許出租車隨意停靠。”
那么,早晚高峰時,出租車司機在公交專用道路段如何接送乘客呢?
郭警官介紹,有三種方法。其一,有非機動車道的路段靠非機動車道的邊停車;其二,鄭州專門為出租車設有上下客的乘車點,在其附近可以停靠;其三,公交專用道沿街的單位、酒店、學校、社區門口附近,留有黃色網格線變道區,出租車可從變道區進入以上區域門口拉客。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吳智星
編輯:河南商報 王凡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