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談“視覺中國”事件:不能水印署 誰名版權就算誰的
4月22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9年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各項活動安排。針對近期“視覺中國”事件,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長林廣海表示,應當嚴格審查照片作品的權利歸屬證據,不能僅以水印當作照片作者的署名來認定權利歸屬,防止片面性和簡單化。
林廣海在談及“視覺中國”事件時稱,照片作品維權問題是著作權案件審理中的一個老問題,因一些照片授權環節較多,權屬的證明較為復雜。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有這方面相關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第一,應當堅持法治原則,該保護的堅決保護,不該保護的堅決不予保護。堅持嚴格保護知識產權,但對不享有版權的照片虛構版權,進行牟利的違法行為堅決不予保護,情節嚴重的依法應當予以懲罰。
第二,應當嚴格審查照片作品的權利歸屬證據,并應嚴格依據著作權法和實施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進行審查。要嚴格審查照片作品首次公開發表的時間,不得僅以當事人自行標注的可修改的時間證據作為判斷發表時間的依據。各地方法院不能僅以水印當作照片作者的署名來認定權利歸屬,防止片面性和簡單化。
第三,關于照片作品侵權判賠金額問題。應該看到,解決知識產權侵權賠償數額低的困擾是人民群眾普遍而強烈的呼聲,著作權案件審判也不例外。照片作品的判賠金額應當以市場價值為基礎,市場價值應當以涉案作品的市場正常許可費用等作為參照來確定。當市場正常許可費用無法確定時,應當以近似市場價值為參考。
(據人民法院網)
編輯:河南商報 張路
來源:河南商報


4月22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9年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各項活動安排。針對近期“視覺中國”事件,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長林廣海表示,應當嚴格審查照片作品的權利歸屬證據,不能僅以水印當作照片作者的署名來認定權利歸屬,防止片面性和簡單化。
林廣海在談及“視覺中國”事件時稱,照片作品維權問題是著作權案件審理中的一個老問題,因一些照片授權環節較多,權屬的證明較為復雜。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有這方面相關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第一,應當堅持法治原則,該保護的堅決保護,不該保護的堅決不予保護。堅持嚴格保護知識產權,但對不享有版權的照片虛構版權,進行牟利的違法行為堅決不予保護,情節嚴重的依法應當予以懲罰。
第二,應當嚴格審查照片作品的權利歸屬證據,并應嚴格依據著作權法和實施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進行審查。要嚴格審查照片作品首次公開發表的時間,不得僅以當事人自行標注的可修改的時間證據作為判斷發表時間的依據。各地方法院不能僅以水印當作照片作者的署名來認定權利歸屬,防止片面性和簡單化。
第三,關于照片作品侵權判賠金額問題。應該看到,解決知識產權侵權賠償數額低的困擾是人民群眾普遍而強烈的呼聲,著作權案件審判也不例外。照片作品的判賠金額應當以市場價值為基礎,市場價值應當以涉案作品的市場正常許可費用等作為參照來確定。當市場正常許可費用無法確定時,應當以近似市場價值為參考。
(據人民法院網)
編輯:河南商報 張路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