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停放非機動車,不能那么隨便了。
10月1日起,《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始施行,在非機動車停放方面,不按規定停放非機動車,最高或被罰50元。
【非機動車占壓消防通道、盲道,今后將被罰】
10月8日上午10點半,河南商報記者在農科路與科新路交叉口附近看到,由于地處商圈附近,人流量大,一些非機動車停放雜亂無章,更有一些車輛占據了盲道。
為了宣傳貫徹《條例》,當天上午,鄭州市金水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的執法人員來到這里,開展對非機動車亂停亂放聯合執法行動。
“這里是盲道,你將車輛停放此處會影響道路通行,同時按照《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盲道上禁止停放非機動車,違反的將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金水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直屬機動中隊中隊長韓栓柱對車主說,前期先以勸告為主,過段時間就要進行處罰了。
那么《條例》出臺前后,對非機動車的管理有何不同呢?
執法人員對違規停放的非機動車暫扣
韓栓柱說:“以前鄭州市針對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并沒有明確罰則和執法主體,《條例》的出臺,明確非機動車的禁止停放區域,比如像機動車道、消防通道、盲道以及公共場所劃定的禁止停放區域等都是不能停放的,同時也明確了執法主體,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違規停放者作出責令改正、警告或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扣留車輛的行政強制措施。希望廣大車主按照規定停放,不要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區域,以免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市民呼吁施劃更多非機動車停放區規范管理】
10月8日,河南商報記者在鄭州街頭看到,非機動車占壓盲道停放的情況還比較多。
鄭州市農科路與科新路交叉口附近
在豐產路經五路附近,不少電動車壓著盲道停放;在鄭州市中心醫院附近,非機動車更是“疊羅漢”停放,給行人留下的空間很少。
“商場、醫院、寫字樓等一些地方,雖然施劃的有非機動車停放區,但遠遠不夠,而且有的標線都模糊不清。”有市民受訪時表示,希望相關部門多施劃點非機動車停放區,規范停放管理。
鄭州市農科路與科新路交叉口附近
河南商報記者在《條例》中看到,非機動車禁止在人行道內禁止停放區域停放。那么非機動車停放區以外的區域就是“禁止停放區域”嗎?
鄭州市停管中心相關負責人說,在人行道上,非機動車停放區以外的區域并不都是禁止停放區域,它指的是一些公共場所或相關部門劃定的禁止停放區域。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