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通訊員 李靈恩
春節假期期間,泌陽縣公安局賈樓派出所持續加大宣傳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力度,出動宣傳車號召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在開展宣傳的同時,主動作為,多策并舉,堅持打擊與防范并重的原則,對轄區內商場、超市及沿街門店進行全面巡查。針對巡查中發現的違反規定私自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該所堅決予以打擊處理。
2021年2月16日上午,泌陽縣公安局賈樓派出所民警、輔警聯合賈樓鄉綜合執法隊、賈樓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本轄區可能存在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門店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經過當場檢查,發現賈樓鄉賈樓白云街李某、李某紅、張某安經營的花圈壽衣店內均存放有未銷售完的鞭炮,三名違法嫌疑人隨即被口頭傳喚至賈樓派出所接受詢問,經查證,上述三名違法行為人均對自己在無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儲存、銷售鞭炮的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上述三人均因非法儲存、銷售爆炸性危險物質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涉案的鞭炮被予以收繳。
該所通過此次專項整治,既做到了對轄區群眾的宣傳教育又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有效打擊了私自儲存、銷售的違法行為。(首席編輯 華麗娟)
春節假期期間,泌陽縣公安局賈樓派出所持續加大宣傳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力度,出動宣傳車號召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在開展宣傳的同時,主動作為,多策并舉,堅持打擊與防范并重的原則,對轄區內商場、超市及沿街門店進行全面巡查。針對巡查中發現的違反規定私自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該所堅決予以打擊處理。
2021年2月16日上午,泌陽縣公安局賈樓派出所民警、輔警聯合賈樓鄉綜合執法隊、賈樓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本轄區可能存在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門店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經過當場檢查,發現賈樓鄉賈樓白云街李某、李某紅、張某安經營的花圈壽衣店內均存放有未銷售完的鞭炮,三名違法嫌疑人隨即被口頭傳喚至賈樓派出所接受詢問,經查證,上述三名違法行為人均對自己在無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儲存、銷售鞭炮的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上述三人均因非法儲存、銷售爆炸性危險物質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涉案的鞭炮被予以收繳。
該所通過此次專項整治,既做到了對轄區群眾的宣傳教育又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有效打擊了私自儲存、銷售的違法行為。(首席編輯 華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