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鄭州藥品進口口岸正式投入運營已一年有余,“進口藥品”這項業務,對于河南多數藥品企業來說,雖然很感興趣但由于經驗不足,經常困于各項業務流程中。
什么樣的進口藥品才能在鄭州航空港口岸進行藥品報驗?有進口藥品需求的報驗單位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5月14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召開藥品進口備案通關業務座談會,會議對鄭州口岸、藥品進口、藥材進口申請、審批、備案、報關、清關流程和申報進行了詳細的講解。
【化學藥品、中藥制劑可從鄭州藥品進口口岸進口】
河南商報記者從會議上獲悉,進口藥品到岸地為鄭州時,進口藥品必須取得《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正本或副本)、相關變更資料(若有)或《進口藥品批件》(若有)、其他證明文件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原料藥、藥用輔料和藥包材登記信息公示”查詢結果截圖、臨床試驗通知書、檢驗通知書等。
鄭州藥品進口口岸允許進口的藥品種類有:化學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中藥制劑。首次在中國境內銷售的藥品、生物制品、藥材暫不能從鄭州藥品進口口岸進口。
【報驗單位應當是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獨立法人】
對于報驗單位來說,報驗單位應當是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獨立法人。藥品生產企業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原料藥和制劑中間體(包括境內包裝用制劑),應當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研制過程中所需研究用對照藥品一次性進口,報驗單位可以為科研機構,需提供合法登記證明文件。屬于委托申請的,另須提供委托人的合法登記證明文件及委托證明文件。
據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閆榮魁介紹,申請人在保證申報材料真實的情況下,提交材料若符合要求,即可當日辦理藥品進口備案。申請人通過網上上傳材料,通關后線下提交紙質材料。一旦發現企業提供的紙質資料與上傳資料不符,將從嚴管理。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將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服務,主動對接,壓縮辦理時限,為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通關備案服務。
【鄭州藥品進口口岸藥材備案職能有望今年通過驗收】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鄭州作為國家中心城市,其對外貿易日益增加,中歐班列、國際公路進口藥品通路已經打通,鄭州跨境電商進口藥品試點落地鄭州,《河南省跨境電商進口藥品試點目錄》(第一批)批復在即,鄭州藥品進口口岸藥材備案職能有望今年通過驗收,伴隨口岸所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能力提升,生物制品、首次進口職能也會逐項增加,相信鄭州藥品進口口岸的明天會更加美好!”閆榮魁說。
據了解,河南省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藥品試點品種為已取得我國境內上市許可的13個非處方藥,分別來自日本、泰國、新加坡和中國香港,有康?腹止瀉片、活絡油等內服、外用藥品。
納入試點目錄的藥品,在通關環節不驗核進口藥品通關單,參照執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相關稅收政策,相關交易納入個人年度交易總額管理,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單次(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相關規定,在交易限值內,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
(編輯: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