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某與李某曾是戀人關系,戀愛期間,李某多次向女友閆某借款,分手后仍有33萬余元未還,期間李某還與他人結婚后又離婚。
近日,經過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多方努力,李某的前妻與閆某達成執行和解,擔保為李某還款。執行和解達成后,執行干警還收到了閆某送來的一面寫有“熱情服務 嚴格執法”的錦旗,感謝法院幫她順利解決了此案糾紛。
據了解,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期間,李某以資金周轉、家人看病等理由向閆某借款,閆某陸續通過支付寶、銀行轉賬等方式向李某轉款,截至2020年8月李某尚欠33萬余元未還。閆某多次催要無果后,將李某起訴至管城法院。管城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李某償還閆某借款33萬余元,并支付違約金及律師費。
然而法院判決后,李某仍未還款。閆某向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依法凍結了李某的銀行賬戶,且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但經調查執行干警發現,被執行人李某于2020年5月21日與他人登記結婚,于2020年12月9日協議離婚。而閆某起訴李某借款合同糾紛立案時間在2020年12月1日。
同時,執行干警發現,李某的離婚協議有違常理。離婚協議中顯示,在財產分割上,女方名下的房產離婚后歸女方所有,房貸由男方負責償還,女方名下轎車一輛,離婚后歸女方所有,車貸由男方負責償還。
執行干警說:“我們找到李某后,他并不配合,并且情緒激動,對抗執行。”隨后,執行干警將李某帶到法院,李某仍是自稱沒錢,于是管城法院作出對李某進行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被執行人李某被司法拘留15日期滿后,李某表示每月只能還給閆某六七百元。當執行干警詢問李某向閆某借款的用途時,李某表示玩游戲充錢了,還有買了彩票。
執行干警告知李某,法院生效的判決文書要履行,否則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最終,在強大的執行震懾下,李某的前妻來到了法院執行局,以擔保人的身份與閆某進行協商還款事宜,并最終以28萬元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其自愿擔保李某所欠借款28萬元,七日內支付5萬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擔保的10萬元,剩余13萬元分期償還。
目前閆某已收到第一筆還款5萬元。(編輯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