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今年1月份以來聯合開展的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情況進行通報。在兩家單位的密切配合下,行動效果顯著,目前已強制執行1.04萬余起,車主接受交通違法處罰的主動性明顯提高,一些地區甚至出現“扎堆”交罰款的現象。
據統計,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交通違法罰款執行申請3.27萬余起,作出生效裁定2.4萬余起,其中強制執行1.04萬余起,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4546人。從目前的情況看,駕駛員接受交通違法處罰的主動性明顯提高,一些地區甚至出現“扎堆”交罰款的現象。全省交警部門違法處理窗口的業務量平均增長30%以上,交通事故的起訴率、受傷率、死亡率和財產損失率明顯下降。
據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開出后6個月內,如果駕駛員既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按期繳納罰款,公安部門在催告無效的前提下,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結合交通違法罰款案件標的小、當事人一般具備履行能力等特點,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首先按照規定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并充分做好釋法和教育工作,敦促其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對于那些拒不履行的當事人,法院堅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財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拘留、罰款等強制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