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在學校當領導的朋友向筆者抱怨說:到了歲末年初,幾乎每天都會收到好幾個類似“xx排行榜組委會”“xx大獎評委會”發來的邀請函,實在是不堪其擾。

獎勵或榮譽是一定的社會或團體對人們履行社會義務的行為給予的肯定和褒獎,本應是單位或個人憑借成就和地位,經過層層評比、嚴格審批后得到的。然而,近年來,一些評獎活動卻變了“味”,以獎牟利、拿錢買獎的事不時發生,但很多人卻樂此不疲,明知是假照樣為之。
花錢買獎雖然是買賣雙方皆大歡喜,但其危害不容忽視。損害了社會風氣,擾亂了市場秩序,欺騙了消費者。有關部門要向花錢買獎的企業機構亮劍,追究其欺詐消費者行為的法律責任,提高花錢買獎牌的違規成本,尤其是對公款買獎行為必須一查到底、嚴厲問責。要建立正規的評獎平臺,并對其進行規范,使其從評獎的主體、種類到程序,都有明確的規范,并公布過程以接受社會的監督。同時,要對收錢賣獎的機構嚴厲打擊,杜絕“山寨獎牌”泛濫。
作者:河南日報張超
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河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