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是春運的第一天,鄭州市交警部門為了加強對客運車輛的源頭化監管,曝光了39輛大型客車司機開車打手機的違法圖片,以此提醒客運司機為了乘客安全,不要有開車打手機、抽煙、進食、看視頻、發信息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以免被交警部門通過監控拍攝到受處罰。
2月1日上午10時,在鄭州交警二大隊會議室,該隊車管中隊的民警,正在召開客運企業約談會。參會的三家客運企業分別是軒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鄭州市二七區大風車實驗幼兒園和河南鵬遠旅游汽車客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所屬的豫AC4598、豫AC1163和豫AC0857車輛,一輛是接送員工的班車,一輛是接送學生的校車,一輛是營運的大客車,三車的司機在駕車過程中,均存在打手機的違法行為。為了提高客運企業和客運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民警此次對三家單位的負責人和相關司機進行約談,希望客運企業今后加強管理,配合交警部門圓滿完成今年的春運工作。
據車管中隊中隊長王宏偉介紹,春運來臨之前,他們根據支隊和大隊的安排,加強了客車源頭化管理工作,利用遍布的道路監控系統數據,對大型客車出現的開車打手機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僅上一周,抓拍到的大型客車司機開車打手機的違法行為就有39起。
交警二大隊辦公室副主任李冰說,老司機更應該注意安全,更應該知道安全的重要性,可這名司機卻開車煲起“電話粥”,十分危險。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違法行為,將給予駕駛人記2分并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作者:大河報記者李嵐
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