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著地下水的鄭東白沙居民,該按市區4.4元一噸的價格繳水費嗎?”鄭州鄭東新區白沙片區的居民田先生,自2016年入住新房后,便有此疑問。他稱,2016年鄭州市區自來水漲價,很大的原因是使用了南水北調水源,但為白沙片區供水的鄭州市鄭汴水務有限公司,至今使用地下水,水價為何與使用丹江水的市區供水價格一樣?
田先生所言有無道理?鄭汴水務的收費標準有無依據?對此,河南商報陪辦記者進行了解。
【走訪】
白沙片區約20個小區
由鄭汴水務供水
對于田先生的質疑,15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到其所在的小區物業了解情況。
在物業辦公室公示的收費標準顯示,居民用水年累計用水量0~180噸,單價4.4元/噸;181噸~300噸,單價5.95元/噸;301噸以上,10.6元/噸。物業經理介紹稱,他們是按照鄭汴水務提供的價格進行收費的。
隨后,河南商報記者通過鄭汴水務的微信公眾號了解到,其公示的水價與物業張貼的收費標準一致,而這一標準也與鄭州自來水公司的供水價格一致。
河南商報記者撥通鄭汴水務客服電話,對方稱,目前采用的水源是地下水,而水價問題需要到營業廳咨詢。
據了解,目前白沙片區約20個小區的用水由鄭汴水務提供。
【說法】
漲價依據特許經營協議
且得到了管委會批復
根據客服人員提供的地址,15日,河南商報記者與田先生一同來到位于鄭開大道與雁鳴路交叉口附近的鄭汴水務營業廳,工作人員拿出兩份文件并給出了解釋。
一份落款日期為2016年1月6日并蓋有鄭州市白沙園區管委會公章的文件顯示:根據鄭汴水務有限公司《關于調整鄭州市鄭汴水務有限公司供水價格申請》,依據2008年白沙園區管委會與鄭汴水務有限公司簽訂的《鄭汴產業帶水務特許經營協議》,同意鄭汴水務有限公司按照鄭價工【2015】36號文《鄭州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我市市區城市集中供水價格的通知》和鄭價公【2015】41號文《鄭州市物價局關于轉發<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水利廳關于調整我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的通知》,2016年1月1日起對供水價格進行調整。
另一份文件,則為《鄭州市物價局、財政局、城市管理局關于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文中提到:污水處理費由0.65元/立方米調整至0.95元/立方米。
工作人員稱,鄭汴水務依據第一份文件將水價調至4.1元/立方米(噸),2017年元旦后,依據第二份文件,水價又上調0.3元/立方米。
隨后,河南商報記者向鄭汴水務進行求證,辦公室工作人員稱,鄭汴水務成立時曾與白沙管委會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協議規定,供水價格與鄭州市區保持一致。另外,該工作人員稱,購買南水北調水的批復已經下來,很快就能為白沙居民供應丹江水。
【疑問】
白沙管委會的批復
是否能成為漲價依據?
聽取了鄭汴水務工作人員的解釋后,田先生的疑慮并未打消。
“既然目前水源不是丹江水,為何收費與鄭州自來水公司的收費標準一致?依據白沙管委會批復及鄭州市物價局調整市區集中供水價格的通知漲價,是否合適?”田先生質疑稱。
15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鄭州鄭東新區白沙園區管委會了解情況,管委會黨政辦工作人員稱,鄭汴水務確實與管委會簽訂的有《鄭汴產業帶水務特許經營協議》,但是文件中提到水價上調,因為涉及的部門專業性比較強,還需進一步了解后,再進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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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程亞龍
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