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區居民家里顯示面板為“OFF”的地暖溫控器
不具備市政集中供暖條件的小區,除了零散地自行取暖,還有什么取暖方式?今冬,位于鄭州市二七區的齊輝·好鄰居小區,嘗試了一種集中供暖的方式:電集中供暖。
首年運行這個供暖系統,該小區居民取暖繳費的價格僅為市政暖氣價格的90%。但取暖開始大概1個月后,12月21日,供暖方鄭州方南實業有限公司停止了該小區的電集中供暖。
反映
小區電集中供暖溫度不達標 還被供暖方單方面停止
鄭州市齊輝·好鄰居小區居民郭先生,今年年初收到了“雙氣”新房。與采用市政集中供暖的房子不同,郭先生家的取暖方式為電集中供暖。具體的取暖方法是開發商在建設時,將電取暖設備埋入地板,通電后即產生熱量。
郭先生說,雖然是集中供暖,但在計算電力損耗時仍然采用的是“一戶一表”的方法,且供暖用電與家庭用電是彼此獨立的。
今年7月19日,郭先生同供暖單位鄭州方南實業有限公司簽訂了居民供熱合同,并于11月9日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市政供暖標準的9折收費”,交了4個月的采暖費用,共計1399.7元,錢是物業公司代收的,并沒有交給該供熱公司。
11月15日,供暖正式開始。起初郭先生覺得溫度還可以,但是后來越來越低,“沒過幾天就基本上低于16℃了,根本達不到合同中規定的18℃±2℃的標準。”
12月24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在郭先生家看到,溫度計顯示為15.7℃。郭先生說:“晴天的時候開不開暖氣都是一樣的,冷空氣來的時候稍微有一點點作用,但是作用不大,我們反映了很多次,但是一直沒有升溫。”
溫度不能達到合同中規定的標準,部分交了費用的居民要求退費。隨著退費人數的增加,12月21日,供暖單位鄭州方南實業有限公司貼出通知,告知用暖業主停止電集中供暖,請業主到物業公司辦理退費。
對此,郭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簽了合同就要供熱,現在他們單方面取消,明顯是違約了。”但供熱合同中并沒有對于中途斷供,供暖單位該負何種責任的規定,郭先生也無可奈何。
供暖方
集中供暖成本遠超預期
以后用戶可獨立取暖
鄭州方南實業有限公司負責齊輝·好鄰居小區供暖事宜的王姓工作人員告訴河南商報記者,這個小區今年因為入住率不夠,地暖使用率不高,所以并不符合集中供暖的要求。公司之所以會集中供暖,是考慮到很多業主有供暖需求,同時這是公司第一個電供暖集中運營項目,想做個好的推廣。但供暖開始后工作人員發現,部分居民有各種違反供暖合同規定的行為,比如,私自拆除房屋保溫結構,破解溫控器密碼,無人居住長時間開門、開窗散甲醛等。
王姓工作人員說:“這些行為加大了暖氣的電力能耗。”他算了一筆賬,按每戶居民70平方米來計算,用戶交的每日取暖費用不到14元。而在工作人員出示的一張地暖用量統計表中,統計的82名業主中有71家每日取暖費用超過了14元,最高的一家為46.82元。“這么高的成本遠遠超過了我們的預期。”一技術人員稱。
對于能耗較高的業主,工作人員還采取了電話或書面告知整改的方式,但效果并不理想。“隨著退費用戶的逐漸增多,供暖用戶已經不足44%了,我們貼出了停止集中供暖的通知。”王姓工作人員告訴河南商報記者。
那么接下來想使用暖氣的業主又該如何取暖呢?王姓工作人員稱,已經交了費用的業主可以向物業申請,自己控制自己家的地暖溫控器,單獨進行供暖。集中采暖的費用將會按今年供暖天數進行扣除,剩余費用可以作為獨立取暖的電費進行取暖。鄭州三秦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齊輝·好鄰居小區項目一張姓負責人稱,目前物業正在對業主們獨立供暖的申請進行簽字確認,確認后方南公司會在地暖系統中打開該業主家的溫控器,業主取暖所需電費將由業主自己負責;對于不想獨立供暖的業主,物業將會進行退費處理。
記者:河南商報 劉遠懷 文/圖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