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 6月28日上午,南陽市召開《南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解讀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詳細解讀了《南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貫徹落實情況。
據介紹,《條例》于2021年4月29日經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準,即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設總則、文明行為規范、鼓勵與支持、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44條。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概念定義、立法原則等內容;對公共秩序、環境衛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觀賞、文明上網、文明校園、文明就醫、文明經營、文明執法等內容作了規定;倡導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明確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對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職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了規定。
《條例》著重突出南陽特色、回應群眾關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南陽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對國防教育、餐飲節約、文明觀賞、文明校園 、文明經營、文明執法、智能化服務、流浪寵物的保護與救助等《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的較為原則的內容,作了細化及創新規定。此外,《條例》將南水北調移民精神、文化書屋等富有南陽地方特色的精神文化資源也融入了法規。
《南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出臺和實施,是南陽市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全市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對鞏固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具有重大意義。
編輯:張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