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南陽市淅川縣人民法院薛文武、曹斐兩名法官驅車數十公里前往該縣馬蹬鎮某村,就一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協同馬蹬鎮組織委員白松、信訪辦主任李建國、楊營管理區主任賈書淅進行現場調解。
據了解,2013年,原告淅川縣馬蹬鎮某村與被告淅川縣某源家庭農場有限公司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約定將350畝土地承包給被告,土地租賃期限60年,每年向村民提供合同租賃金。后因道路重整與新墳埋葬,雙方爭執不下、產生糾紛,原告遂將被告起訴至淅川縣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還承租的土地。在認真研判案情后,兩位法官考慮到案件涉及農民群眾、村集體切身利益及企業生產經營、法制化營商環境。一紙判決雖易,但并不一定能起到最佳社會效果,于是決定前往走訪案件當事人。
在村支部會議室,法官和鄉村干部與村民代表及被告公司負責人劉某進行座談。劉某表示,自己這幾年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財力在這片租地,后又出資重修道路,果園產生經濟效益的周期又長,且重在看護,但老百姓在合同履行時,對果園多有不好行為,感到很心痛。曹斐法官現場對劉某的情緒進行了安撫,并曉之以法理,雖然企業經營暫時遭遇了困難,但也應該及時與村干部、村集體進行溝通,及時化解村企、民企之間的緊張局面。
村民代表表示,企業來后,我們平時干活也多有不便,對于合同租金也有異議,而且在與企業溝通時也沒達到期望效果。薛文武法官勸說,鄉村振興需要招商引資,更需要像劉某這樣的企業入駐,發展產業,壯大集體經濟,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優化營商環境。企業有企業的痛點,老百姓也有老百姓的難題。對于兩者之間的一些歧義、問題,可以坐下看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雙方各退一步,尋找出切實可行的辦法。
最終,法官耐心地為雙方分析矛盾的癥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有感于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都對合同履行達成初步意向。均對法官的耐心和真誠表示感謝,協同干部對法官的調解工作也是給予衷心稱贊。
近年來,淅川法院不斷創新訴源治理新模式,抓好訴訟與訴前調解的銜接,堅持把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在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訴前調解作用,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化解在源頭。
編輯:張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