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鼠可愛又萌萌噠的外表征服了很多人,不少人把倉鼠當作寵物來飼養。但是,寵物倉鼠再可愛,也會傷到人。3月21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從南陽市淅川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該院就成功調解一起寵物倉鼠咬傷顧客的事件。
3月17日,淅川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謝蕊娜速裁團隊成功調解一起飼養倉鼠咬傷小孩引發的糾紛案件。
某理發店老板趙某飼養了一只十分可愛的小倉鼠,趙某將小倉鼠關在籠子里,放在理發店內。
2月份的一天,楊某陪同姑姑到趙某的理發店理發,被可愛的小倉鼠吸引,圍著倉鼠籠子看了起來。幾分鐘后,楊某手指被倉鼠咬傷,家長立即將其帶到醫院注射了狂犬疫苗、破傷風疫苗并自行墊付了醫療費用。因雙方調解未果,楊某的父親委托律師起訴趙某,要求賠付醫療費、營養費等經濟損失。
謝蕊娜速裁團隊法官助理王苗和調解員楊淅橋了解案情后,及時聯系了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本著能調盡調的原則,積極主動給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雙方能夠協商和解。
調解初期,因雙方矛盾十分激化,為賠償數額爭執不下,調解工作遇到了瓶頸。即便如此,法官助理王苗和調解員楊淅橋并沒有氣餒,為緩解雙方矛盾,又采用了“背靠背”的調解方式,一方面向原告楊某家長詳細解釋了國家法律關于人身損害賠償中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相關損失計算范圍、標準及依據的相關規定,同時也向原告說明調解結案有利于化解雙方矛盾,避免案件進入二審及執行階段的訴累,引導原告客觀、冷靜分析現狀,理智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向被告趙某進一步釋法明理,講解了《民法典》第七編第九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相關規定,讓趙某認識到了自己作為動物飼養者、管理者應盡的法律義務及應本案中承擔的法律責任。
通過耐心細致,不厭其煩地調解,原、被告雙方最終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趙某自愿支付原告楊某各項經濟損失1913元,楊某則放棄了其他訴訟請求,案款于調解當日結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5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在此提醒和呼吁動物飼養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履行好管理和看護義務,避免誤傷他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