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肖風偉 通訊員 祁雨欣
清明節將至,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3月31日,信陽市平橋區紀委監委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均涉及違規報銷招待費。
平橋區棉麻公司黨支部書記包長德、副經理倪建軍違規報銷招待費用問題。
2013年至2021年,平橋區棉麻公司在未開展經營業務的情況下,產生招待費用39220元,其中以招待費支出名義購買茶葉14720元,核銷餐費24500元,且報銷的招待費未嚴格執行“一函三單一票”制度。對此,包長德負有領導責任,倪建軍負有直接責任。此外,包長德、倪建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24日,包長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倪建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平橋區高梁店鄉高灣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朱中英伙同村干部套取財政資金用于報銷無法入賬的招待費問題。
2014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朱中英伙同高灣村原村委會主任黃德軍、原支部副書記劉仁喜、原村民兵營長兼會計馮克兵多次以虛假合同套取財政資金33.07萬元,其中部分資金用于報銷高灣村無法入賬的招待費。對此,朱中英負有主要責任,黃德軍、劉仁喜、馮克兵負有直接責任。此外,朱中英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24日,朱中英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黃德軍、劉仁喜、馮克兵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