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市婦聯針對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向未成年人監護人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監護人積極履行家庭教育和監護職責。這是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以來,南陽中院發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

花季少年交友不慎,誤入歧途
該案中未成年人小蔣(化名)今年16歲,因犯搶劫罪被一審法院判處一年零二個月的有期徒刑,南陽中院少審庭法官在二審審理期間,考慮到小蔣作案時未滿十六周歲、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態度好,渴望重回校園,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決定對小蔣二審改判緩刑,并為其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少審庭法官在社區調查后,分析小蔣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監護人因忙于工作,未對被告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導致其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向未成年人父母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并讓監護人簽署《家庭教育承諾書》,要求小蔣的父母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家 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同時,少審庭法官還向監護人釋明關于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責任的法律依據和法律后果,引導監護人明白家庭教育不只是生活上的撫養,還包括心智、品行、習慣的培養。

心理輔導,助少年迷途知返
為了讓小蔣改判后順利融入校園,少審庭法官及時對小蔣及其父母進行判后答疑,還邀請了市婦聯家庭和兒童工作部特聘的家庭教育專家、心理督導師曾翔宇,對小蔣及其父母進行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引和心理輔導,幫助他們卸下心理包袱,及時對未成年人開展“能不能”和“怎么辦”的家庭教育,有針對性的進行家庭監管,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提高家庭教育的成效。
“感謝法官姐姐們給了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重返校園后我會好好學習,考上大學以后我想去部隊當兵報效祖國,我會好好努力的,請你們放心!”
經過將近兩個小時的交流,小蔣敞開心扉,談起了他的夢想和下一步的生活計劃。

“以前我們忙于工作掙錢,忽視了對孩子的教育,讓他誤入歧途,現在非常后悔,感謝法官們的耐心疏導,我們一定會遵守家庭教育指導令的要求,改善教育方式,加強與孩子的溝通,督促他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面對這份“沉甸甸”的指導令,小蔣的父母也表示,今后會轉變教育方式,給孩子足夠的關注和關愛,引導孩子健康成長。
近年來,南陽兩級法院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南陽兩級法院已相繼發出多份《家庭教育指導令》,依法糾正父母拒絕、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南陽中院少審庭法官們表示,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只是第一步,接下來還將對小蔣及其父母定期回訪、跟蹤幫教,督促《家庭教育指導令》和《家庭教育承諾書》相關內容的落實,持續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