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小白為成網紅,簽約運營,爆火之后卻翻臉毀約。日前,南陽市內鄉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合同糾紛案件。
田某系抖音平臺個人主播,因苦于賬號一直不見起色,于2018年8月找到李某,希望與其合作共同運營自己的抖音賬號。雙方簽訂合伙協議,約定自2018年11月28日起,李某投入技術和部分現金入股,田某負責直播,抖音直播利潤的20%歸李某所有。起初田某還能按約支付利潤,但隨著直播間粉絲量暴漲,成為網紅的田某便不再按約分成,對李某的多次催要均不予理睬。李某一怒之下將田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返還抖音直播利潤分成12萬元。
原告認為,被告田某之所以能成為網紅,全靠自己的技術指導和資金投入,而且協議中已經約定了利潤分配方式,被告必須按約履行。
被告則認為,雖然前期原告的指引很重要,但自己后期也付出了很多努力,粉絲量多并不代表賺的錢多,原告要求的12萬元根本拿不出來。
通過走訪調查,承辦法官姚雷了解到,被告田某在成為網紅后,賬戶中資金流水明顯增多,而且一場直播僅打賞就能賺到幾萬,不存在無力履行協議的情況。
鑒于雙方矛盾爭議較大,法官認為,要妥善處理好案件,不能簡單地一判了之,最好是采取調解方式,盡最大可能做到案結事了。本著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承辦法官庭前又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從法理、情理等角度出發,希望雙方能夠念及當初共同創業的情誼,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各退一步。最終在法官的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伙協議,被告田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應得收益10萬元,其他互不追究。至此,該案圓滿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