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法院公正司法的參與者和見證人,他們來自群眾,也服務群眾,他們在群眾和法院之間搭建起溝通的橋梁,他們堅持為民發聲,努力維護公平正義,他們就是被稱為“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審員。
“過關斬將” 方能成為人民陪審員
南陽市新野縣人民法院目前由該縣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審員119名,均是2019年及2020年新任命的。田金周是一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三十多年的人民教師,2018年11月起,他得知新野縣法院正在選拔人民陪審員。“一直以來我對法官很崇敬,對法律也很感興趣。看到公告后我心想,要是能被選上人民陪審員該有多好!”田金周說。
新野法院嚴格執行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和程序。注重吸收普通群眾,兼顧社會各階層人員的結構比例,吸收不同行業、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民族、不同性別的人員,保證人民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人民陪審員主要是兩種渠道產生,一種是通過自主報名和組織推薦產生,一種是通過隨機抽選產生。按照選任程序,第一步,新野縣司法局、縣法院、縣公安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轄區內年滿28周歲的常住居民進行隨機抽選;第二步,對隨機抽選或者自主報名、組織推薦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擬任命的人選;第三步,由新野縣司法局、縣法院、縣公安局到擬任命候選人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區居委會、人民團體進行走訪,并對候選人進行當面考察,詢問意愿,并向符合條件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告知其權利、義務,最終確定擬任命人民陪審員人選;第四步,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后,由新野縣司法局、縣法院、縣公安局聯合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該縣法院院長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候選人進行任命。
“我很幸運,隨機抽選、資格審查、提請人大任命,一路‘過關斬將’,最終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陪審員。”田金周說,入選以來,他參與庭審、合議、調解的各類案件達610余件。
認真履職 積極發揮人民陪審作用
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審員的工作是光榮的,田金周深刻認識到這點,“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不是走走形式而已,是我們人民陪審員的職責和義務。”他常對一起參審的其他人民陪審員說。
為了充分發揮陪審作用,田金周堅持用心用情,出于對法律和法庭的敬畏,他從人民陪審員的角度,兼顧情理法,闡述自己的觀點,發表自己的意見。既正確履行職責,行使人民陪審權利,又把握尺度不越權違規。
2020年11月5日,原告張某某一紙訴狀將南陽某肉制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資。作為陪審員,他積極了解案件具體情況,通過走訪被告方公司、法庭調查,了解到原、被告的矛盾焦點,發現原、被告之間因為一些誤會導致“對簿公堂”,庭審中組織雙方調解,因原告情緒激動不同意調解,暫告休庭。
第一次庭審結束后,本著既保證勞動者的權利,又保障被告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原則,田金周與承辦法官一起翻閱相關法律條文,查詢類案推送的相關案例,不斷搜集相關證據,也多次通過電話跟原、被告溝通,希望雙方化解矛盾,和平解決糾紛,均未成功。
2021年3月23日,法院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庭,庭審中把事實情況和各方面所涉及的問題都講給雙方當事人聽,分析清楚利害關系,最終原告表示暫不同意調解,庭后回家認真考慮清楚,被告代理人也表示將回去詳細給廠領導匯報并勸說廠領導。
2021年3月30日,承辦法官和田金周聯系原、被告繼續調解,最終被告表示愿意當庭支付原告18000元,原告同意該意見,本案圓滿結案。
嚴于律己 堅決維護司法公平正義
田金周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和審判紀律,依照規定出庭參與案件審理,堅持依法辦案,保守審判工作秘密,從不利用陪審員職務之便向任何人或單位泄露案情,謹言慎行、以身作則維護司法的公平正義。
“陪審”,既有審的參與,也有陪的監督,他深刻認識到這點并牢固樹立起監督意識,在每一次的案件陪審中,關注全過程,從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到判決處理以及程序問題、庭審記錄問題都能予以認真監督。
2022年3月,他曾參審吳某某等4人詐騙案,被告人吳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按照上線指示,糾集被告人彭某冒充貸款APP工作人員按照話術向社會不特定人員撥打電話,邀請他人添加指定的貸款客服微信號下載貸款APP。吳某某給彭某提供他人的手機號和話術。彭某又糾集被告人李某、孟某等人在新野縣城出租屋內撥打吳某某提供的手機號,并使用話術邀請他人添加指定的貸款客服微信號下載貸款APP。根據添加的微信號多少,吳某某向彭某支付報酬,彭某向李某、孟某支付報酬。客戶下載貸款APP填寫個人信息和銀行卡號后,貸款客服微信以客戶名填寫名字、銀行卡號錯誤無法提現為由,告知客戶向貸款客服微信指定的銀行卡繳納對接資金、注冊會員費、保證金、解凍金等就能提現,客戶匯款后仍不能提現受騙。經查,彭某詐騙數額6000元,李某詐騙數額10000元,孟某詐騙數額20888元。
合議庭合議時,田金周旗幟鮮明地闡明了自己的態度,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吳某某等4人利用撥打電話的方式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當受到懲罰。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向公安機關供述了同案犯彭某的藏匿地點,公安機關將彭某抓獲;后被告人李某、彭某又供述同案犯孟某的藏匿地點,公安機關將孟某抓獲,被告人李某、彭某提供同案犯藏匿地址,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同案犯,屬于立功,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合議庭采納了他的意見。
“通過三年多的陪審,我不僅感受到了法律的權威和司法的公正,還在實踐中得到了鍛煉和提升。今后,我將繼續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使命追求,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努力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切實履行職責,當好一名人民滿意的人民陪審員。”田金周對人民陪審員有了更多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