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在中共南陽市委黨校學術報告廳,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案件。中共南陽市委黨校政法教研室主任王應強教授和在黨校學習的縣處級班、局長班、中青班等5個學員班共計240余名學員受邀旁聽了庭審。省、市多家新聞媒體記者現場見證庭審并采訪報道。
南陽市某房地產公司正在開發的建設項目毗鄰原告所居住的住宅樓,原告認為若該高層建筑建成將嚴重侵害原告的采光、通風等合法權益,六原告起訴至宛城區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南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發給該房地產公司的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上訴至南陽中院。
庭審中,審判長以嫻熟的審判技巧,合理控制庭審節奏,整個庭審張弛有度、規范高效,法庭秩序井然。旁聽人員認真傾聽雙方的陳述、辯論,對行政案件庭審程序各環節有了更直觀和更深入的了解。經審理,合議庭認定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對被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法性的審查。經審查,上訴人對于被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質疑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南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為程序合法,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經合議,該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庭審結束后,南陽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裴宗全、行政庭副庭長劉琳等與旁聽學員就行政訴訟中的疑難復雜問題,以及如何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進行了現場交流研討。
裴宗全介紹了近年來南陽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以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積極意義和注意事項。他表示,南陽中院將繼續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推動邀請國家工作人員觀摩庭審常態化建設,全方位提升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助力打造與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相匹配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南陽現代化省副中心城市建設提供更為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